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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铸就民族集团金字招牌——民族集团3.15宣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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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铸就民族集团金字招牌
——民族集团3.15宣传专题

 

    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 我做主"。"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这幅海报主体元素是在湛蓝色天际和"3.15"标志映衬下一个"OK"的手势,表达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体现出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以及消费环境应当以消费者满意为标准。  

 


 

内蒙古民族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内蒙古民族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民族控股集团),位于呼和浩特市繁华商业街——中山西路,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历史悠久的商贸中心和商业企业集团,全国大型百货零售企业贸易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成员单位。
    多年来,企业荣获“中华老字号”、“中国商业服务业改革开放30周年卓越企业”、“中国商业服务业入世十年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百家最大零售企业”、“全国和谐商业企业”、全国“二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金鼎级百货店”、“2014年度中国百货企业综合竞争力50强”及“区域特殊贡献百货企业”、“2015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全国商业服务业科技创新奖”、“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商业企业”、“全国无假冒伪劣商品商场”、“全国保护消费者权益最高奖——消费者杯”、“全国保护消费者权益优秀企业”、“全国贯彻《消法》成绩显著单位”、“全国用户满意(售后)服务企业”、“全国诚信单位”、“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全国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先进单位”、“全国质量、计量信得过企业”、全国52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全国制止价格欺诈、无假冒伪劣倡议单位、内蒙古用户满意企业、内蒙古质量、计量信得过企业、内蒙古执行物价法规最佳单位、内蒙古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内蒙古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单位、内蒙古批发物价监测工作一等奖、呼和浩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首府百姓最满意品牌商场、支援革命老区贡献奖,连续16年荣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6年荣获首府百姓最满意品牌综合商场等荣誉称号,被原国家商业部部长胡平誉为“民贸之星”,“民族”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所有这些为推动城市进步和文明,为繁荣市场经济,缩短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民族控股集团核心企业——内蒙古民族商场始建于1954年,从最早的联营商店到民族商场到民族集团再到民族控股集团,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企业走出了一条诚信的发展之路。民族控股集团主营业务领域与产业布局集中在商业(百货零售、连锁超市、集贸市场和电器专营等业态分布)、房地产业、金融投资、酒店业和资产运营五大板块,经营面积达24万平方米,营业收入、税收成几十倍增长,从事各种生产经营销售活动的从业人员将近3万人,已发展成为拥有24家分(子)公司及独立核算单位的大型商业企业集团。


 

民族集团诚信公约

    一、 在企业范围内广泛宣传“诚信为本 信誉第一”的理念,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诚信意识。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价格、竞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三、杜绝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保证各类商品,服务信息的真实性、不误导、欺诈消费者,确保公平交易。
    四、建立健全商品进货检查验证制度,严禁假冒伪劣商品经营;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保证所售商品的质量。
    五、保持经营环境的舒适、整洁、在店堂内设立适当的标志、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方便消费者购物,保障消费者安全。
    六、倡导健康消费、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绿色消费、维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为消费者提供规范、标准的服务。
   七、严格履行“三包”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售后义务,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
   八、主动征求消费者意见,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主动接受政府、行业和消费者的监督,不断改善经营、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
                                           


 

民族集团退换商品须知

    一、  当您购买了规格、款式、色泽不适的商品,(不包括内衣)在不脏、不残、不损、不影响再次出售的情况下,从购买之日起凭购物小票和机打水单在7日内可退换。
    二、  下列商品未出现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1、医药类、保健品类、食品类、烟酒类、化妆品类。2、图书、音像制品、胶卷、相纸、电池。3、高档贵重物品如:黄金、铂金、珠宝、名表、书法、绘画、工艺品等。
    三、不可退换的商品
    1、销售时已注明“处理品”、“残次品”的,2、无购物小票和机打水单的.3、自行维修拆动的.4、超过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的
5、因使用、穿着、洗涤、保管或运输不当造成损坏的。


 

“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承诺书

    本企业愿意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义务,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各项义务,以实际行动构建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我们郑重承诺:一、诚实守信经营,公平公正竞争。二、建立交易台帐,确保准确详细。三、宣传客观真实,避免隐瞒夸大。 四、促销规范有序,明明白白让利。五、降价原因明示,原价真实不虚。六、不搞经营欺诈,做到童叟无欺。七、依靠货真价实,提高竞争能力。 八、纠纷解决公正,依法主动维权。九、产品可靠安全,售后方便快捷。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自律。       
                                          

 

 

时间: 2016-03-11 17:45 ┆ 点击: 次 ┆ TAG:诚信,铸就,民族,集团,金字招牌,—,3.15,宣传,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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